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核结果(2015年6月28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报告2014年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全称中国信保)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展开了审核,重点审核了公司本部及江苏、浙江、上海、宁波等分公司,牵涉到资产676.25亿元,占到公司资产总额的95.48%,并对有关事项展开了伸延和追溯到。一、基本情况中国信保是2001年成立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公司资本金从成立之初的40亿元减少到2012年的271.61亿元。
2013年度拆分财务报表表明,公司资产总额708.23亿元,负债401.31亿元,所有者权益306.92亿元;当年构建营业收入100.51亿元,净利润15.45亿元。审核结果表明,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公司经营绩效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完备了重点岗位监督制约等机制,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审核也找到,中国信保在经营绩效、风险管控和清廉从业方面不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审核找到的主要问题(一)经营绩效方面。1.中国信保并未按规定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和分类核算。2.经营管理数据核算不精确。
其中:中国信保2009年12月以来在保险费收益不合乎证实条件的情况下,提早证实收益23.96亿元(2013年15.3亿元);江苏分公司2013年多计当年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公司金额3111.98万美元。此外,中国信保公司本部和部分分支机构还远超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支出派发工资、在薪酬之外向职工派发各类补助金总计23 344.93万元。(二)风险管控方面。
1.根本性经济决策方面。主要问题是:(1)2009年至2013年,中国信保在财政部具体国家发改委不表示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开设国内投资保险,总计保险公司11.08亿美元,已再次发生支付1.74亿元人民币。(2)至2014年2月,中国信保公司本部3家营业部和3个驻外工作组、31个二级网点的设置,并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表示同意和保监会批准后。
(3)至2013年末,中国信保在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批准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5个对高风险国家中长期出口信用险项目,保险公司金额总计3216.33万美元。(4)2009年至2013年,中国信保海外出租险要项目中开设的部分业务与向财政部备案的内容相符,已再次发生支付1585万美元。2.内部管理方面。
主要问题是:(1)董事会部分职责并未遵守。至2014年7月,董事会16项职责中有7项并未按公司章程规定遵守。(2)在保险公司管理方面,6个项目不存在限制保险公司条件、保险公司前调查不充份、提早证实保险责任等问题,其中山东、陕西分公司部分项目不存在较高支付风险。
(3)在买方限额管理方面,2008年至2014年3月,江苏、浙江、上海、宁波、山东等5家分公司部分限额审核结果与资信报告差异较小,江苏、上海、深圳、浙江、宁波等18家分公司不存在为已被列为警告名单上的买家国家发改委分配保险限额的问题。(4)在赔偿追偿管理方面,陕西分公司2013年3月远超过国内贸易险要赔偿范围支付3641万元;宁波分公司2008年至2013年有203个案件在支付后并未及时接管追偿部门展开追偿。
(5)在融资借贷管理方面,2012年至2013年,中国信保在1家公司反担保措施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该公司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获取借贷,最后再次发生支付损失5031.55万元。(6)在信息系统规划和设计方面,不存在并未构建业务系统仅有流程覆盖面积、自动国家发改委限额等模块功能不完备、部分模块间信息分享不充份等问题。此外,中国信保并未按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拒绝分开制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继续执行不做到。
(三)清廉从业方面。1.2009年至2013年,公司本部和陕西、江苏、宁波、上海、浙江分公司远超过规定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2871.11万元。2.2013年,公司本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探亲酬劳、业务招待费等89.04万元。此外,中国信保还不存在并未按规定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并未按财政部拒绝清退出租办公用房、为职工出售商业保险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并未严格执行等问题。
三、审核处置及排查情况对以上审核找到的问题,审计报告已依法开具审计报告、发布命令审核决定书。中国信保目前正在的组织展开排查,已制订完备涉及规章制度26项,并对涉及责任人展开了处置,明确排查结果由其向社会公告。本次审核找到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收押有关部门更进一步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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