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 梁浩烨记者近日了解到,2015年元旦起,惠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付基数上限将按省标准统一调整为2408元,个体工商户、灵活性低收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职工也将按此标准缴付。自此,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实行的惠州企业职工养老费基“双轨制”现象月暂停,明年起将完全恢复法定标准。
目前,惠州机关、全额经费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差额经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单位缴付基数,本市户籍职工上上限分别为13404元、2075元,非本市户籍职工上上限分别为13404元、1130元;个体工商户、灵活性低收入人员不论否惠州户籍,缴付费基上上限皆分别为13404元、1130元;农村基层干部缴付费基上上限分别为13404元、2075元。早于在今年6月,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就已牵头印发《关于发布2014年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付工资下限和上限的通报》,具体2014年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付工资上限为2408元。因考虑到企业在年初相接订单时已做出了成本支出,经省人社厅表示同意,惠州容许企业在今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过渡性,仍按现行标准继续执行。
从2015年1月1日起,惠州市企业职工无论户籍,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性低收入人员,都将按全省标准统一调整为2408元。据理解,惠州市人社局接下来将牵头多个部门增大宣传,引领企业依法依规参保缴付,协商各部门工作人员作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对企业参保缴付情况展开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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